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diyijianchabu 发表日期:2019-09-27 浏览量:384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四个同时颁布施行的司法解释之一
(四个意见均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
两高两部
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全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正文详见附件)
附件1 :20190927091442_2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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