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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来源:政治处 作者:baxjcy 发表日期:2018-07-24 浏览量:4683

博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

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2017年,博爱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在市院和博爱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院要求和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机关整体搬迁等特殊时期,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院工作创新发展,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 受市院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侦查监督科:被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尚岩、许光耀:被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毋乃彪、刘珍珍、赵海英:荣获市院个人嘉奖。

二、 授予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计划财务装备科三

个部门为2017年度检察工作先进集体

三、 授予以下10名同志为博爱县人民检察院2017

度检察工作“十大标兵”荣誉称号

康二红、吴新广、刘香玲、张建文、郑超、

王娟、铁艳霞、皇甫爱芳、王艳丽、李贝贝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努力工作,继续为博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争先创优做出积极贡献!全院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使2018年博爱检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博爱县人民检察院

20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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