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四检察部 作者:disijianchabu 发表日期:2019-09-26 浏览量:3008
河南省博爱县检察院对周某不服该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一案举行听证会。这是该院举行的首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2018年9月7日,博爱县自然资源局对周某非法占地建煤球厂作出行政处罚,要求其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1440平方米土地,自行撤除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对非法占地进行罚款处理。决定作出后,周某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又未提起诉讼,拒不履行行政处罚。2019年4月10日,博爱县自然资源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月30日,周某向该院申请监督,希望能够举行听证会,让其能充分表达诉求,消除心中疑虑。
承办人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后,对整个案情进行了全面调查。经部门研究后决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法律专家和律师,为当事人举办一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申诉人周某陈述了对处罚决定书和法院强制执行的意见和理由,博爱县自然资源局详细阐述了处罚的合理性和适用法律条文的准确性,双方就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了辩论。
听证员通过现场提问,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全方位的梳理,对申请人的诉求进行了解读和引导。经独立评议,5名听证员依次发表评议意见,一致认为博爱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规范、处罚合法,法院作出的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并无不当,不应支持申请人的监督申请。听证员有理有据的评议意见,客观公正的评议结果,为当事人解开了心结,使其对自身行为有了正确的认识,表示愿意接受行政处罚并感谢检察机关给予自己充分表达和申辩的机会。该院负责信访接待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干警也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结束后,各位听证员对检察机关举行听证会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通过公开、透明的听证活动,使各方当事人平等参与,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有利于提升检察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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