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治部 作者:baxjcy 发表日期:2025-08-07 浏览量:24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一执法司法标准,高质效办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8月7日,博爱县检察院检察官应邀走进博爱县公安局,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法制大队等一线办案民警带来一场实务课。
授课中,第一检察部主任尚岩结合办理的具体案例,采用PPT形式,深入浅出地解析了关于醉酒认定的依据、强制措施的适用、醉驾案件中罪数的处理以及自动投案的认定,重点剖析了刑事追究中从重处罚和从宽处理的审查要点及适用规则。针对实践中易产生分歧的“紧急避险类醉酒驾驶”“短距离醉酒驾驶”等情形,他明确了侦查取证的重点方向。针对“执法人员身份不适格”“执法卡口设置不规范”“刑法意义上‘道路’认定不明晰”等易疏漏点,尚岩在授课中予以重点提醒,并特别强调:“务必确保查获经过表述客观详实、现场视听资料完整保存,血样抽取、封装、送检等环节必须严格依法合规,这是保障后续证据顺利采信的关键基础。”
“以前检警对接偶尔会有分歧,现在标准统一了,办案心里更有底了。”法制大队有关负责人感慨道。
授课结束后,参会民警纷纷表示,通过听课,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对《意见》有了更为精准的把握,丰富了办案经验,强化了醉驾办案的法律认识,拓宽了案件的思路,增强了依法办案的观念和意识,对今后办理醉驾案件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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